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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简介

    保险对象:中老年人

    被保险人年龄:51周岁—80周岁
    保险期限:1年

     

    投保须知

    1、本计划重疾等待期为自保单生效之日起90天;意外保障和所有项目续保均无等待期。等待期又称观察期或免责期,是保险公司为了防止客户带病投保而指定的一个期间,在此期间即使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

    2、本计划所指医院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按国家卫生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除了北京市平谷区所有医院,请注意:北京平谷区所有医院的就医均不给予理赔

    3、本产品保障的重大疾病如下:

    1、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 
     (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终末期肾病
     (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 
    7、多个肢体缺失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2、深度昏迷 
    13、双耳失聪  14、双目失明 
    15、瘫痪  16、心脏瓣膜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8、严重脑损伤 
    19、严重帕金森病  20、严重III度烧伤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3、语言能力丧失  24、重型再生障碍贫血 
    25、主动脉手术  26、严重心肌病 
    27、慢性肺功能衰竭  28、严重多发性硬化症 
    29、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30、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 

     

    下载专区:

    附加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14 版)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A 款)(2014 版)
    附加每日住院津贴保险条款(2014 版)
    附加猝死保险条款(2014 版)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14 版)

    中老年 意外 保障 意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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