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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统一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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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无锡市建筑路482-1号4楼
保障内容:
普通意外身故伤残: | 100000元 |
交通事故意外身故残疾 | 50000元 |
意外医疗: | 10000元/年 |
住院津贴: | 50元/天 |
有/无社保 | 100免赔,80%赔付 |
投保年龄 | 16-65周岁,被保险年龄0-70周岁 |
备注 | 1.每人最多2份 2.1-6类 3.激活15天后生效 |
理赔须知:
意外医疗:
1、医疗发票原件;医学影像原件及报告书。
2、病历原件;诊断书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医药处方、住院出院小结、用药清单、诊断证明等)
3、身份证正反二面复印件
4、投保人签字确认的保险单原件。
5、被保险人银行卡复印件或者存折复印件均可,注明卡号+开户行名称。(注:邮政储蓄,农村信用合作社卡和存折不能使用)。
6、意外事故证明。(如出险人在职必须有单位出具的事故证明加盖公章;如出险人无业必须由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事故证明加盖公章)
7、如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请提供户口本全部内容及封面的复印件,以证明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亲属关系。
8、注射狂犬抗病毒血清,必须经县级以上(含)复诊确认。
意外身故:
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死亡诊断证明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物证鉴定书。
2、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3、火化证原件.投保人签字确认的保险单原件。
4、除指定或法定继承身故受益金的受益人外,必须提供死者其他直系亲属委托领取受益金的书面承诺或说明,并到当地公证处进行公证。
5、死者生前的户口簿全套复印件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6、受益人的银行卡或银行存折(要求同上)。
交通事故:
1.必须提供当地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及其他相关证件。书面调解赔偿协议及赔偿金额。投保人签字确认的保险单原件;
2、与第三方的书面调解赔偿协议及赔偿金额。
3、如第三方肇事逃逸,须由当地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出具相关书面证明。
温馨提示:
为了在理赔结束后能够方便的领取理赔款,在您提供银行帐户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请提供被保险人(出险人)的个人结算帐户。
2.如您提供的是银行存折,请务必将银行名称(包括分行名称和分理处名称等)和帐号写清楚。
3.如您提供的是银行卡,请您务必写清楚银行名称,所属地区(城市名称),复印件不清楚的情况下请手写银行卡号。
4.如是委托领款,请出具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并按照上述要提供被委托人的银行帐户。
5.请提供出险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
6.请提供被保险人(出险人)的联系电话,以便我们及时跟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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